影视剧组工作人员构成以及职责
整体分三大类:
一、编导人员(编稿人、导演和顾问)
它包括编稿人、导演和顾问等。一般来说,导演是专职的电教专业人员,而编稿和顾问是兼职的,他们是在该学科有专长并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是临时受聘来工作的。二、制作人员(摄像,录像,美工,灯光,编辑,录音、解说)
这些都是电教馆(中心)内的电教专职人员,包括有摄像,录像,美工,灯光,编辑,录音、解说等人员。他们在影视教材制作上都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长,在导演统一指挥下,分别负责具体的制作工作。大的制作部门,一项工作需设几个人,小的部门,则可由一人兼任几项工作,甚至由导演去兼任摄像、编辑等工作。
三、管理与技术人员(制片管理,设备管理)
一类是制片管理工作,相当于拍摄电影或影视剧时的制片主任的工作。他管理演员和摄制组的一切后勤事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可以设专人去做,也可由教材制作部门负责人或导演兼任。
另一类是设备管理工作。编制影视教材要使用价格昂贵的设备,这此设备必须妥善管理。通常是将设备集中起来由专职人员管理;部分常用的设备。如摄像机,可由使用者包干管理与维护。为了加强设备技术保证和及时做好设备检修工作,还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维修技术人员。
细分:
1、编剧(Script Writer)
(A)了解社会需求和对象的情况。
(B)具有某方面专业知识,经广泛深入研究,能把一定内容以剧本或稿本形式表现出来。
(C)掌握影视特性及创作规律,善于运用视听造型来表达事情。
(D)和导演一起研究剧本,作出修改,使其更适合影视表现(有时,也可由编剧提供设
想和素材交给导演进行创作,学科教学的影视教材尤其是这样。)
2、导演(Director)
(A)与制片主任、编剧一起研究、改进剧本,并熟悉专业内容。
(B)熟练掌握视觉原理、镜头组接原理和影视技术手段,写出分镜头剧本,作为节目制
作的依据和蓝图。
(C)与制片主任商订制作方式,订出拍摄计划,组建摄制组。
(D)向摄像、灯光、美工设计、录音等方面制作人员交代意图,作导演阐述。给予各方
面一定的工作建议,并一起商讨研究,批准他们各自的设计方案。
(E)选派表演者,并在表演技能方面给予指导和示范。
(F)负责外景选景工作和现场拍摄的指挥工人选并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负责指导编
辑、配音、配乐等后期制作任务的完成。
(G)和制片主任紧密合作,团结所有制作人员,集思广益,组织协调所有制作因素,保
证顺利完成节目的制作任务。
3、制片主任(Producer or Production Manager)
(A)与编剧、导演一起研究、讨论剧本和分镜头剧本。
(B)与导演一起,制订拍摄计划,组织摄制组,并批准灯光、美工设计等方案。
(C)作出节目制作经费预算计划,并掌管全部财务和检查开支情况。
(D)领导制片、剧务、场务等人员负责摄制组一切对外联系工作、物资供应、拍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