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
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
、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
路线和编号,
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
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
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
、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
代驾。
4
、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
、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
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
、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
整洁不出脏车。
7
、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得有抽烟、
进食、
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
、
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
转向、
照明、
轮胎,
安全门、
座椅、
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不得驾驶存在安
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
、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
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
、接送学生时需开启
GPS
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
3G
实时监
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