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联锁功能
高速铁路计算机联锁必须在规定的联锁条件和规定的时序下对进路、信号和道岔实行控制。对于来自操作设备的错误操作,应具备有效的防护能力。
(1)进路
1) 下列进路规定为基本敌对进路。敌对进路必须相互照查,不得同时开通。
a)同一到发线上对向的列车进路与列车进路;
b)同一到发线上对向的列车进路与调车进路;
c)同一咽喉区内对向重叠的列车进路;
d)同一咽喉区内对向或顺向重叠的列车进路与调车进路;
e)同一咽喉区内对向重叠的调车进路;
f)防护信号机设在侵限轨道绝缘节处,禁止同时开通的进路。
2) 进路的锁闭
a)进路锁闭前必须进行进路校验,满足条件方能实施锁闭。
b)进路锁闭分为预先锁闭和接近锁闭。预先锁闭应在进路选通,有关联锁条件具备时构成。接近锁闭在信号开放,进路的接近区段占用时构成,对于列车进路,接近锁闭须持续到进路第一区段自动解锁或人为解锁。4.1.2.3 列车及调车进路,应设接近锁闭,其接近区段应有足够长度,规定如下:
c)列车进路的接近区段长度应大于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下的最大制动距离;
d)调车进路的接近区段长度为信号机外方的邻接轨道电路区段。
3) 进路的解锁
a) 任何操作不得使占用的区段解锁。
b) 任何操作不得使列车、车列运行前方的区段解锁。
c) 进路的解锁必须在信号关闭后进行,进路解锁的方式规定为:
c)锁闭的进路应能随列车车列的正常运行而自动解锁;
d)列车进路可按一次性解锁设计。解锁时,进路的接近区段、进路内的区段、进路
的离去区段的顺序占用出清均为检查条件,条件满足时进路延时3~7秒自动解锁;
e) 已锁闭的进路不应因轨道电路瞬时分路不良或轨道电路停电恢复后错误解锁。
f) 办理取消进路和人工解锁
进路在预先锁闭状态时,办理取消解锁应检查信号机关闭和进路空闲,取消解锁不应延时。
进路在接近锁闭后,应能办理人工解锁。接车进路及正线发车进路的人工解锁自信号机关闭时起延时3分钟;其它进路的人工解锁自信号机关闭时起延时30秒。
g) 除下列区段外的区段均可采用区段故障解锁方式解锁。
轨道电路占用区段;
处于进路中列车车列走行前方的区段。
(2) 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