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师政教学〔2007〕34号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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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
质量的提高,切实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生创新能力培
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一)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
的基础训练。
(二)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
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
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
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三) 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验研
究、经济分析、外语阅读和计算机应用等能力,以及社会调查、
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领导下,
由教务处主管。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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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计划的审定、开题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及评阅人
的配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论文(设计)推
荐等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 各学院应在第六学期开设指导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
讲座,就选题、开题、参考文献、格式、答辩等方面进行指导,
并向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论文 (设计)的出题工作。
(三) 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
工作,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同时要求学生在认
真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
目。学期结束前必需完成毕业论文 (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的
配备工作,并要求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和举行开题报告。
(四)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和第八学
期进行,各学院要指导学生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和
就业的关系,保证专门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少于八周。
各学院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会前两周完成毕业论
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五)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进
度、发放经费、优秀毕业论文汇编等,其他各有关单位应对毕业
论文(设计)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选题是撰写论文(设计)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恰当的选题可
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能够用心地投入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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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学院应加强对选题工作的指导,注重学生个人兴趣、学术
热点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重点与热点问题的结合,注意理论型与研
究型的结合,并遵循以下原则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