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要创建的 CSS 规则的选择器类型:
若要创建一个可作为 class 属性应用于任何 HTML
元素的自定义样式,请从“选择器类型”弹出菜单中选择“类”选项,然后在“选择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样式的名称。
注: 类名称必须以句点开头,并且可以包含任何字母和数字组合(例如,.myhead1)。如果您没有输入开头的句点,Dreamweaver
将自动为您输入它。
若要定义包含特定 ID 属性的标签的格式,请从“选择器类型”弹出菜单中选择“ID”选项,然后在“选择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唯一
ID(例如 containerDIV)。
注: ID 必须以井号 (#)
开头,并且可以包含任何字母和数字组合(例如,#myID1)。如果您没有输入开头的井号,Dreamweaver
将自动为您输入它。
若要重新定义特定 HTML 标签的默认格式,请从“选择器类型”弹出菜单中选择“标签”选项,然后在“选择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
HTML 标签或从弹出菜单中选择一个标签。
若要定义同时影响两个或多个标签、类或 ID 的复合规则,请选择“复合内容”选项并输入用于复合规则的选择器。例如,如果您输入
div p,则 div 标签内的所有 p
元素都将受此规则影响。说明文本区域准确说明您添加或删除选择器时该规则将影响哪些元素。
选择要定义规则的位置,然后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