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余弦函数的导数_第十四讲 函数的求导法则

这篇博客详细介绍了函数的求导法则,包括函数的和、差、积、商的求导,反函数和复合函数的求导。特别讨论了反余弦函数的导数,强调了反函数存在的条件和求导法则,并给出了多个例题解析。同时,博主分享了对学习数学和考研复习的建议。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写在前面的话

这一讲主要是讲了基本初等函数及其反函数、复合函数的求导公式。这些公式需要反复记忆。

我在证明和解题过程中用到了一些之前的知识点,如果你印象不是很深刻了,还是回去好好理解一下,权当复习了。不知道哪位大师说过那么一句话:把书从从薄读到厚,再从厚读到薄。简言之就是反复。

对了,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直接函数与其反函数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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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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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上面两张图分别是

两个函数互为反函数:

两个函数都是单调的,否则,若一个函数不单调,另一个函数的函数值会出现自变量对应多个函数值的情况,这就不是一个函数了,所以一个函数必须单调才能保证具有反函数(如图3)。

② 上面两个函数的

具有相同的取值范围:
,其实它们是公用一套
域和
域的,只是映射条件互逆罢了。亦即,
两个函数的
是同一个东东。
所以再后面反函数的求导法则中,不必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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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③ 像图3这样

就不存在反函数,因为如果把
当作自变量,那么会出现同一个自变量对应两个“函数值”,所以要使函数有反函数,必须单调才行。

这也是为什么下面反函数的求导法则中强调直接函数是单调的了

好了,记住这三点,我们再反函数求导时就不要疑惑了,小伙伴们,我们共同学习吧~

有错误,还请指正,我会及时纠正。

一、函数的和、差、积、商的求导法则

定理1 如果函数

都在点
具有导数,那么它们的和、差、积、商(除分母为零的点外)都在点
具有导数,且有

证明: 式

其中,之所以

,是因为
可导
连续,极限值等于函数值(戳我了解)。

注:① 定理1的结论可简写为:

② 定理1中的式

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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