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基准是国家整个测绘工作的基础和起算依据。为保证国家测绘成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实现测绘成果起算依据的统一,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测绘法》明确规定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目前,我国采用的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
我国测绘基准现代化进程
大地基准。大地基准是建立大地坐标系统和测量空间点点位的大地坐标的基本依据。我国采用的大地基准有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2008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开始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是全球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
国家大地原点
高程基准。高程基准是建立高程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高程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采用的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1952年至1979年青岛验潮站验潮资料为依据,用精密水准测量接测青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原点。
国家水准零点
重力基准。重力基准是建立重力测量系统和测量空间点的重力值的基本依据。我国先后使用了57重力测量系统、85重力测量系统和2000重力测量系统。我国目前采用的重力基准为2000国家重力基准。
深度基准。深度基准是海洋深度测量和海图上图载水深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采用的深度基准因海区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海区从1956年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即理论深度基准面)作为深度基准。内河、湖泊采用最低水位、平均低水位或设计水位作为深度基准。
测绘基准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以及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掌握广西测绘基准维持的现状,自2019年10月起,我院开展广西测量标志普查,彻底摸清我区测量标志的家底,并建立广西测量标志普查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为广西测量标志的改造升级提供基础数据,整体上优化广西的测绘基准,全面提升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广西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