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权一次用尽 计算机软件,论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

摘要: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著作权法中对发行权予以限制的重要原则,平衡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但随着数字传播技术的发展,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越发显得捉襟见肘,这在软件作品中尤为突出.因而,软件著作权人选择利用许可合同加强保护,这使得"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难以适用,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亟待研究与解决.然而,我国对软件产品"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研究相对不足,司法实践中亦无案例可参考.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对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提供判断的方法,以求对新技术条件下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本文除导言和结束语,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章探讨了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现状.本章首先从"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适用的基本理论入手,追溯了"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起源与价值目标,继而分析了"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条件.由此引申出,仅在有形软件产品中才需要讨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问题,而实践中的适用焦点即在于软件许可合同中所有权限制性条款的效力判断. 第二章对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情形进行分析,通过对著作权人及相关社会公众的利益权衡,对现实中存在的三类软件产品后续转让情形进行了探讨,分别分析了其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合理性.这是下文中判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否适用的先决条件. 第三章对软件许可合同中的所有权限制性条款的效力进行研究.对于允许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软件产品后续转让情形,还应对其是否实际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作出具体判断.通过对无期限软件许可交易与有期限软件许可交易的理论与案例分析,分别探讨其许可合同中的所有权限制性规定是否存在著作权法的授权,从而对限制性条款的效力作出判断. 第四章对我国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提出了建议.根据上文分析,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谨慎而有条件的判断软件产品中"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并提出了判断的方法.同时应在《著作权法》中对"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做出明确规定,将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加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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