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珊瑚虫,或者游戏外挂,都是运行在主体软件上的,相当于一个插件,是个依附品。这就造成难以界定,是否违法了。
但脱机就不一样了,看看这样的解释
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将不被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参考:http://it.sohu.com/20070118/n247688457.shtml(最高法院明确反向工程合法...)
这不就是脱机外挂么?脱机外挂另外一个优势是: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软件的是著作权是未经许可对软件进行修改。而脱机外挂绝对不会对原软件修改。嘿嘿。
参考:http://www.techweb.com.cn/news/2007-10-12/262840.shtml(律师界争议腾讯QQ外挂侵权问题)
脱机外挂反而比内挂更具合法性了.....
估计要是陈寿福开发的另外一套QQ客户端,而和QQ本身的客户端无关。而只是依据腾讯数据传输协议交换数据的软件,那应该就不违法了吧,嘿嘿。看来做这样一个客户端还是很有钱途的,想去什么广告,放什么广告都可以了。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birdshover/archive/2007/10/26/938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