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生类构造函数的调用
(1)一个基类的全部数据成员均被派生类继承。创建一个派生类对象时。系统在为派生类对象分配单元时一定要为其基类数据成员分配子空间。
(1)一个基类的全部数据成员均被派生类继承。创建一个派生类对象时。系统在为派生类对象分配单元时一定要为其基类数据成员分配子空间。
(2)一个派生类对象在创建时不仅要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并且要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派生类中的数据成员在派生类中构造。
基类中的数据成员在基类中构造。
原因:
A.构造函数不继承。
B.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通过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完毕基类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C.若派生类中含有子对象。必须调用子对象的构造函数。
2.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名(总參数表):基类构造函数(參数名),子对象名(參数表) {派生类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注:总參数表由基类、子对象、派生类三部分的參数构成。基类參数表为基类数据成员。
3.样例
example 1:
class A
{
public:
A() {cout<<"A consturct."<<endl;}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B():A() {cout<<"B construct."<<endl;}
};
int main()
{
B b;
}
程序输出:A construct.
B cons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