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持续发力。7日记者从保监会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在重点领域堵塞制度漏洞,加快补齐制度短板,《通知》从健全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深化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夯实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监管制度、推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高管人员管理制度、提升新型业务监管水平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对现有监管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的,尽快修订补充;对监管内部规程不健全、存在操作风险的,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对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上位法支持来强化监管措施的,认真研究反映,推动保险法等修改完善。
此外,《通知》还指出,近期保险市场出现的一些风险和问题,除与监管制度不完善有关外,也暴露出保险监管系统在制度执行、工作机制、监管手段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因此,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薄弱环节方面,保监会也提出了八方面要求,分别是:加强监管机制的协调统一,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前端审批与后端监管的协同,确保管住管好后端,提升审批透明度;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强化司法手段运用,加大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力度,探索案件协作执法;落实问责机制;提升监管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