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有时候会使用 Exchange 管理控制台或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禁用或删除邮箱,这时,我们能否恢复该邮箱呢?在Exchange 2007中,我们可以通过重新连接到该邮箱来恢复被禁用或被删除的邮箱

  如果使用 Exchange 管理控制台或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禁用或删除邮箱,Exchange 邮箱对象将不再与 Active Directory 用户帐户关联,并标记为删除

  断开的邮箱仍保留在 Exchange 数据库中,保留时间在邮箱数据库的已删除邮箱保留设置中指定。默认情况下,断开的邮箱将保留 30 天。在此保留期内,将邮箱连接到新的或现有的 Active Directory 用户帐户可以恢复邮箱(超过30天以后就是永久删除了)。我们可以在邮箱数据库的属性中的limit栏中查看该设置,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