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从本月开始,全省“航意险”共保单位将由原来的国寿、平保、太保3家寿险公司,增加到今后的5家。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两家新公司作为“航意险”共保新成员单位,也已从即日起共商分享保费、分担相应的成本与责任。据悉,此举有助于更好地遏制不正当竞争、打击虚假保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保险行业的整体声誉。

  航空意外险是指当旅客在乘坐飞机期间,由意外事故而死亡、残疾或受到其它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单条款和有关规定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航意险一般有三种给付情况:一是客户在保单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二是客户在保单有效期内残疾,寿险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三是在保单有效期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但由于意外造成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按一定限额给付医疗保险金。航意险属于自愿办理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限一般从被保险人登上保单注明的航班始发站飞机舱门,至目的地的飞机舱门(不包括旋梯及廊桥)。在飞机到达目的地之前的停留、绕道过程中,只要被保险人一直随机行动,其间所受的意外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航意险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特殊要求,凡是购买了航空公司机票的乘客,无论其年龄、性别、职业、身体状况如何,均可自愿购买一份或多份航意险保单。

  福建省对“航意险”实行共保,是从1998年6月1日开始的。共保以前的1997年全省“航意险”业务仅为300多万元。实行共保的当年就收入保费509万元。1999年起,“航意险”业务每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承保率也由1999年的19%上升到目前的45%。“航意险共保组”人员告诉记者,福建省经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武夷山机场的旅客运输量,每年已达400多万人次。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以及风险意识的增强,乘客投保的积极性日趋提高。截至今年9月,福建省“航意险”保费收入已达1067万元,比增20.47%,预计此项保险业务全年有望逾1400万元。

  据记者了解,由于高额手续费及假保单泛滥,航意险自1997年以来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多家公司“共保”。但一些保险专家认为,航意险的发展必须逐渐打破共保,保险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航意险市场竞争发展。一些保险公司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共保的出现,对保险市场秩序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它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创新和服务意识提高,不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接轨的市场规则相去甚远。

  一场打破“共保”坚冰的运动正在悄然进行着,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险种和服务的创新。目前,各保险公司为了在航意险市场占更多的优势,纷纷对自己的险种推陈出新。平安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了“100元买断全年航意险”的新产品。只要花100元就可以买断一个人全年的航意险,能够得到20万元保额的赔付。随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综合交通意外险”,50元就可以买断全年飞机、火车、轮船的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以其价格优势力撼传统的20元单程航意险。前不久,友邦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友邦安翔人身意外险”,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航线航行,都是一次性缴费,保障时间为一年。该险种每份保费为88元,可提供全年20万元的保险金额。

  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各家保险公司还进一步改进了航意险的销售服务。日前,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共同开发的“航意险民航计算机网络销售”也正式在上海启动。产品的创新,服务的改善,将导致市场的重新洗牌,对航意险的共保模式也将带来新一轮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