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这种软件并不违法。首先,我国的法律对刷票行为并没有明令禁止,有关部门也无从监管,所以这种软件并不犯法,但是这种软件是否违反了我们当代道德规范的要求是值得讨论的。
这类软件的出现对社会秩序看似是一种不公平的存在,实则若说这类软件不公平的话,那么对于方便大众生活的网络购票等现象也可以被称为不公平了吧。有些弱势群体买票需要到火车站购票窗口排队,但网络购票的存在可能会导致这些人买不到票,这又何尝是一种公平呢?
很多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一方面方便大众的同时,必然会对一部分群体造成所谓的不公平。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软件技术的学科,当然在开发软件的同时,开发人员本身是要遵守一系列法规法则的,对于道德的遵守也是有所要求的。
“软件工程”是具有一定的道德底线的学科,一些违反大众利益影响民众生活的软件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软件的开发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只有那些对民众生活有益且方便生活的软件才是道德所允许的。对于那些不符合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又有违软件工程是为人们带来便利和提高效率的初衷的软件来说,不符合这门学科的研究范畴。但是对于这种刷票软件究竟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要求我个人保持中立,它作为算法知识等技术的研究是属于软件工程范围的,但是开发它在道德的角度上是否在软件工程学科范围内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