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安防保养管理规定(公司珍藏版)
一、目的:
1、为加强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1、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生活区、工作区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公司及各分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管理与维护:
1、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信息部负责。
2、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15天。
3、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4、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5、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6、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7、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信息部,由信息部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事后做好纪录。
8、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9、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信息部进行处理。
10、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信息部,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11、 周界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定期清理透镜表面,保持镜面清洁;定期清理会遮挡红外对射探测器的障碍物;定期检查红外对射探测器是否固定牢固等。
(二)检查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确保其运行正常。
(三)周界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设备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信息部,并通知人力行政管理中心做好周界安全巡检工作。
12、 图像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二)相关部门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由相关责权部门批准后方可提供。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三)对涉及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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