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修改图形参数的选项来定义一副图形的多个特征,如字体、颜色等,有几种方式
- par()
方式一:
就是通过par()来指定选项,以这种方式设定的 参数值除非被再次修改,否者将在会话结束前一直有效,其调用格式为
par(optionname = value,optionname=name,...)
不加参数的执行par()将生成一个含有当前图形参数设置的列表
添加参数 no.readonly = TRUE 可以生成一个可以修改的当前图形参数列表
例
opar <- par(no.readonly = TRUE) #复制一份当前的图形参数设置
par(lty=2.pch=17) #修改par()的参数
plot(A,B,type="b") #因为已经修改了par(),plot的图将根据par()图形参数设置
par(opar) #还原图形原来的设置
方式二:
指定图形参数的第二种方式是为高级绘图函数直接提供 optionname = value的键值对,这种情况下,指定的选项仅对这幅图形本身有效
plot(A,B,type="b",lty=2,pch=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