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自然人纳税人,使用扣缴客户端办理经营所得预缴申报时,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菜单,提示“当前申报税款所属期内未获取到有效的投资者信息,请先确认当前系统【单位信息】→【投资者信息】里是否已获取到投资者信息,若已获取到,而【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当前申报税款所属期还是未获取到有效的投资者信息,则请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变更税务登记】维护投资者的有效期。”

出现此提示的,应区分登记注册类型进行处理。
个体工商户

1、业主信息、投资信息检查及维护
请点击系统上方【代扣代缴】按钮,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查看是否已采集业主信息,若没有采集,直接【添加】按钮进行业主信息采集,其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下方录入“投资信息”,保存完毕后,点击【报送】、【获取反馈】进行人员信息验证;

若前期已采集业主信息,请双击打开业主信息,维护投资信息,维护保存完毕后,重新报送验证业主身份信息。

2、信息更新
业主信息、投资信息检查维护完毕后,点击系统上方【生产经营】→左侧菜单【单位信息】;

更新“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

更新完毕后,点击左侧菜单“预缴纳税申报”,就可以打开申报表了。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类型

应首先查看投资者信息是否已采集、是否维护了投资信息,若已采集、维护了投资信息,请在“单位信息”界面更新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投资者信息采集、投资信息维护、信息更新同上个体工商户操作),若以上步骤操作完毕后,点击“预缴纳税申报”,仍然提示该提示的,请到办税厅窗口维护投资方信息。
办税厅窗口维护完毕后,扣缴客户端内再次执行更新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操作。
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使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申报经营所得,出现提示“当前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不存在投资关系”的(如下图),也应到办税厅窗口维护投资方。

注意事项

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点击扣缴客户端【生产经营】时,提示“该被投资单位当前属期已认定为定期定额征收,请通过核心征管的定期定额申报表进行申报。”(如下图)的,请使用个体户税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若更新征收方式时,出现此提示的(如下图),也请使用个体户税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