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数声明
无参数:
function 函数名(){
//可以有返回值
return 返回值;
}
有参数:
function 函数名(arg1, arg2){
//可以有返回值
return 返回值;
}
使用Function构造函数
varbox = new Function('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PS:第三种方式我们不推荐,因为这种语法会导致解析两次代码(第一次解析常规ECMAScript代码,第二次是解析传入构造函数中的字符串),
从而影响性能。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语法来理解"函数是对象,函数名是指针"的概念
2、arguments对象
arguments可以对传进来的参数进行处理,arguments.length可以得到传进来的参数的个数。
3、作为值的函数
ECMAScript中的函数名本身就是变量,所以函数也可以作为值来使用。也就是说,不仅可以像传递参数一样把一个函数传递给另一个函数,
而且可以将一个函数作为另一个函数的结果返回。
4、函数内部属性
在函数内部,有两个特殊的对象:arguments和this。arguments是一个类数组对象,包含着传入函数中的所有参数,
主要用途是保存函数参数。但这个对象还有一个名叫callee的属性,该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拥有这个arguments对象的函数。
functionbox(num){
if(num<=1){
return1;
}else{
returnnum*box(num-1); //一个简单的的递归
}
}
对于阶乘函数一般要用到递归算法,所以函数内部一定会调用自身;如果函数名不改变是没有问题的,但一旦改变函数名,
内部的自身调用需要逐一修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使用arguments.callee来代替。
functionbox(num){
if(num<=1){
return1;
}else{
return num * arguments.callee(num-1);//使用callee来执行自身
}
}
函数内部另一个特殊对象是this,其行为与Java和C#中的this大致相似。换句话说,this引用的是函数据以执行操作的对象,
或者说函数调用语句所处的那个作用域。
PS:当在全局作用域中调用函数时,this对象引用的就是window。
//便于理解的例子
window.color='红色的'; //全局的,或者varcolor='红色的';也行
alert(this.color); //打印全局的color
varbox={
color:'蓝色的', //局部的color
sayColor:function(){
alert(this.color); //此时的this只能box里的color
}
};
box.sayColor(); //打印局部的color
alert(this.color); //还是全局的
5、函数属性和方法
ECMAScript中的函数是对象,因此函数也有属性和方法。每个函数都包含两个属性:
length和prototype。其中,length属性表示函数希望接收的命名参数的个数。
functionbox(name,age){
alert(name+age);
}
alert(box.length); //2
PS:对于prototype属性,它是保存所有实例方法的真正所在,也就是原型。这而prototype下有两个方法:apply()和call(),
每个函数都包含这两个非继承而来的方法。这两个方法的用途都在特定的作用域中调用函数,实际上等于设置函数体内this对象的值。
functionbox(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原函数
}
functionsayBox(num1,num2){
return box.apply(this,[num1,num2]); //this表示作用域,这里是window
} //[]表示box所需要的参数
functionsayBox2(num1,num2){
return box.apply(this,arguments); //arguments对象表示box所需要的参数
}
alert(sayBox(10,10)); //20
alert(sayBox2(10,10)); //20
call()方法于apply()方法相同,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接收参数的方式不同。对于call()方法而言,第一个参数是作用域,没有变化,
变化只是其余的参数都是直接传递给函数的。
functionbox(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
functioncallBox(num1,num2){
return box.call(this,num1,num2); //和apply区别在于后面的传参
}
alert(callBox(10,10));
事实上,传递参数并不是apply()和call()方法真正的用武之地;它们经常使用的地方是能够扩展函数赖以运行的作用域。
varcolor='红色的'; //或者window.color='红色的';也行
varbox={
color:'蓝色的'
};
functionsayColor(){
alert(this.color);
}
sayColor(); //作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this); //作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window); //作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box); //作用域在box,对象冒充
这个例子是之前作用域理解的例子修改而成,我们可以发现当我们使用call(box)方法的时候,sayColor()方法的运行环境已经变成了box对象里了。
使用call()或者apply()来扩充作用域的最大好处,就是对象不需要与方法发生任何耦合关系(耦合,就是互相关联的意思,扩展和维护会发生连锁反应)。
也就是说,box对象和sayColor()方法之间不会有多余的关联操作,比如box.sayColor=say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