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XX行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中心机房(下称中心机房)管理,确保中心机房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机房规范化工作指导》,制订本管理要求。
第二条 中心机房是中国人民银行XX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XX市分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控制中心,范围包含关键区(主机房、网络室)、生产区(监控室)、辅助区(配电间、空调间、介质室)。中心机房由科技处归口管理,落实专员(下称机房管理员)负责,并实施A、B角管理。
第三条 机房管理员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和考评,熟知机房各类设备分布和操作要领。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四条 中心机房设有门禁系统,科技处和中支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工作需要按要求权限配置门禁卡,机房管理员负责门禁系统操作和维护,办理门禁卡申领、补领、换发、归还手续,具体以下:
1.申领:申领门禁卡,需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附表1),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由机房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门禁卡制作并通知申领人领取。
2.补领:凡发觉门禁卡遗失,持卡人必需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汇报以即时注销门禁卡,并于当日向所在处室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申领人同时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说明遗失时间、原因、过程和相关证实人等情况,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方可重新申领。
3.换发:凡发觉原卡失效或卡权限需要改变,需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具体说明事由,并由申领人所在部门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经科技处同意后,方可办理。
4.归还:持卡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或因系统变更不再出入主机房,所在处室必需在同日填写“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并加盖处章后提交机房管理员,同时办理门禁卡归还手续;机房管理员应在接到“中心机房门禁卡办理记录表”当日完成门禁权限删除工作。
第五条 持卡人员需妥善保管门禁卡,不得转借她人使用,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中心机房;非持卡人员未经机房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条件许可情况下,持卡人员需按口令管理措施设置门禁密码。
第六条 机房管理员应在每个工作日检验门禁系统运行情况,每七天做好门禁系统数据备份工作,每个月打印中心机房门禁系统日志清单,和“中国人民银行xx行中心机房出入登记簿”查对后,按科技档案管理措施妥善保管门禁系统信息资料。查对不一致,要求责任人员说明原因并在《机房运行月报》中记载上报。
第七条 中心机房严格实施出入登记制度。持卡人员进出中心机房必需在“中国人民银行xx行中心机房出入登记簿”(附表2)上进行登记。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科技处同意并做好登记,同时由机房管理员和各相关系统管理人员全程陪同,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心机房。
第八条 中心机房关键区配有KVM系统,对系统操作全部应在监控室KVM控制台上操作(网络区除外),特殊情况下,经机房管理员同意,系统操作人员方可进入中心机房关键区。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 中心机房实施值班制度。机房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值班,保卫值班室对机房进行二十四小时视频监控,机房实施二十四小时开机,夜晚必需开灯,确保机房视频监控装置正常起作用,视频监控设备运行资料应妥善保管最少3个月,销毁处理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因业务需要加班,由机房管理员提前书面通知保卫部门。
第十条 除业务需要外,长假期间(指五天及以上连续休息日)中心机房必需关机。机房管理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公告中心机房长假关机通知,并负责搜集各业务部门长假期间中心机房信息资源使用申请,确定关机范围。在长假前最终一个工作日下班后,机房管理员应督促相关业务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关闭系统,待全部设备关机后,切断机房电源,检验机房环境,做好登记后方可离开,假日最终一天抵达机房开启设备。如因需要长假期间无法关闭全部设备,机房管理员应公告机房值班安排表,由科技处人员轮番值班,对中心机房环境和运行设备进行巡检,并统计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机房管理员应对机房内电子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机房固定资产登记簿(附表3)。机房内设备调入或调出,应向机房管理员出具调入、调出单,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业务系统设备或计算机专用设备,业务部门和科技处实施人员应按变更程序填写“计算机设备进出机房统计表”(附表4),经科技处网络设备科同意后方可实施。机房内设备安装调整、安置和实施线路铺设,必需听从机房管理员安排。
第十二条 设备使用人员必需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安全使用机房内设备,严禁随意搬动机房内设备,严禁随意更改设备连线、严禁随意变更设备用途,严禁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配置操作,任何人不得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关键设备上进行和工作范围无关任何操作。业务人员只能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