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 音乐创作 课程代码:2301025
课程性质: 必修 学 分:4 学分
学 时 数:72 学时
适用专业:三年制大专音乐表演专业
开课部门:音乐系
一、课程定位
(一)课程属性
《音乐创作》是音乐表演专业第四至五学期开设的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二)课程作用
《音乐创作》课程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了解音乐创作过程,初步掌握
作曲、作词、配器及电脑音乐制作的基本流程。
(三)前导、并行、后续课程
前导课程有:《乐理》、《中外音乐简史及名作赏析》、《视唱练耳》、《钢
琴(副科)》、《和声》;
并行课程有:《曲式分析》、《合唱与指挥》。
二、课程目标
(一)知识
1.了解音乐作品写作、配奏和电脑音乐制作的基础知识;
2.理解音乐创作过程中的环节和过程;
3.掌握音乐从写作到制作成为音乐作品的相关知识。
(二)能力
1.初步具备的歌曲或小型乐曲写作的能力;
2.能为自己创作的歌曲或小型乐曲进行简单的配奏、配器;
3.能操作 Sibelius 和 Cubase 软件将自己创作的歌曲或小型乐曲制作为
Midi 音乐。
(三)素质
1.培养学生对音乐创作的爱好;
2.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三、课程内容描述及安排
序号 教学单元 课程主要内容 教学重、难点 教学建议 学时
(1) 背唱不同类别音乐
代表性素材;
(1) 歌曲的结构
(2) 结合经典作品分析
(2) 歌曲创作技法
歌曲创作技 和学生习作分析开
1 歌曲写作 分析 24
法分析 展课堂作品分析;
(3)歌曲的构成
(3) 指定主题和体裁创
(4)经典歌曲分析
作和自选主题和体
裁创作相结合。
(1) 熟悉一定的乐理知
1. 简单的Ⅰ、Ⅳ、Ⅴ
识,如音阶、和弦、
级歌曲伴奏和弦。
调式、和声、歌曲
Ⅰ-Ⅶ级歌曲伴奏
为旋律配奏 的曲式知识等;
和弦
的织体和无 (2) 加强钢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