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规则:
1: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抽象类,如果一个子类继承一个抽象类,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要定义为抽象类,否则的话编译会出错的。
2:抽象类没有构造方法,也没有抽象静态方法。但是可以有非抽象的构造方法
3: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但是可以创建一个引用变量,类型是一个抽象类,并让它引用非抽象类的子类的一个实例 4:不能用final 修饰符修饰 abstract修饰符在修饰类时必须放在类名前。 abstract修饰方法就是要求其子类覆盖(实现)这个方法。调用时可以以多态方式调用子类覆盖(实现)后的方法,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必须在其子类中实现,除非子类本身也是抽象类。 注意:父类是抽象类,其中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继承父类,并把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都实现(覆盖)了,子类才有创建对象的实例的能力,否则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类。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子类在构造子类对象时需要调用的父类(抽象类)的构造方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下面有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E{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public abstract 可以省略 } 然后其它类如果继承它通常为了实现它里面的方法 class F extends E{ void show(){ //写具体实现的代码 } } 最后再主方法里面定义一个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就会发生多态现象,比如 E e=new F(); e.show(); 实际调用了子类里面的show()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