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5月6日零时起,我省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了解到,广东已完成收费系统优化改造,实现了ETC车辆一次行程、一次扣费、一个账单、一次告知、一张票据。
一次扣费:出口合并扣费,显示全程金额
为适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广大ETC客户的需求,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我省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ETC“费显”点亮工程,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费额显示屏都可以显示车辆当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
5月6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由ETC分段扣费调整为分段计费、出口合并扣费;ETC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车道的费显屏显示全程金额并一次性完成扣费。
一个账单:通行明细一目了然
ETC车辆如需查询高速公路通行记录和费用,可登陆“粤通卡ETC小程序”,点击开通“发送高速通行通知”,即可在行驶高速公路后通过微信自动接收高速公路通行信息。还可通过登录粤通卡APP、粤通卡ETC小程序、粤通卡公众号和粤通卡官网等方式查看。
ETC账单内容也进行了优化,用户不仅能查询到具体通行时间、入口省份、入口站点、出口省份、出口站点以及交易金额等通行信息,还可查询月结账单,统计当月的消费次数和花费汇总。
一次告知:告别多次扣费提醒
5月6日起,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后的扣款提示采用一次告知方式,告别因分段扣费导致的多次扣费提醒。
对于ETC储值卡用户,车辆驶出出口车道时,根据费显屏上显示的全程金额直接从账户中扣费,并在费显屏上显示余额。
对于ETC记账卡用户,车辆驶出出口车道时,按照费显屏上显示的全程金额记账生成出口交易记录,结束行程后4个自然日内ETC合作银行根据出口交易记录对ETC客户进行扣款,并向客户发送扣款短信,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动推送扣款提醒。
一张票据: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
5月6日起,ETC用户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票根”APP)、小程序、网站(网址:http://www.txffp.com)获取电子发票,车主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实现“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如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现在,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
参考图:
“一次告知”
“一个账单”:
来源:羊城交通广播电台
编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