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第四题评分细则(试行)
青岛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2003年10月10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中人工测试部分的需要,结合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制定本细则。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工测试部分主要为第四题-----命题说话,满分40分。限时3分钟。细则如下:
命题说话----应试人须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根据指定的话题连续说一段话,3分钟内所说的所有音节均为评分依据。
1.语音标准程度:25分
语音错误指:
(1)将某个音节的声母、韵母、声调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要素,读成其他声母、韵母和声调。
(2)轻声、儿化、变调的读音错误;语气词“啊”未根据具体语境正确变读或变读有误。
语音错误,按出现次数累计。
一档:
语音标准,不扣分;
语音错误1-2次或无语音失误、语音缺陷在3次以内且不成系统,扣1分;
语音错误3-4次或无语音失误、语音缺陷在4--6次且不成系统,扣2分;
二档:
语音错误7次以下、有方音不明显(有一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3分;
语音错误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显(有一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4分;
三档:
语音错误10次以下,方音较明显(有两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5分
语音错误10次以下,方音明显(有三类以上系统性语音缺陷),扣6分。
语音错误11--15次、有方音不明显(有一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5分。
语音错误11--15次、方音较明显(有两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6分;
四档:
语音错误11--15次、方音明显(有三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扣7分;
语音错误11--15次、方音严重(有三类以上系统性语音缺陷),扣8分。
五档:
方音明显(有三类系统性语音缺陷)语音错误16--20次,扣9分;语音错误21—25次,扣10分;语音错误26—30次,扣11分。
六档:
方音严重(有三类以上系统性语音缺陷),语音错误30次以上,酌情扣12、13、14分。
语音标准程度得分为整数分。
2.语汇语法规范程度:10分。
语汇语法不规范指:使用了典型的方言词汇、典型的方言语法格式以及明显病句。
语汇语法规范程度分为三档:
一档:语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语汇语法不规范情况出现1--4次,扣1分;出现5--7次,扣2分。
三档:语汇语法不规范情况出现8--10次,扣3分;出现10次(不含10次)以上,扣4分。
本项最多扣分4分,得分为整数分。
3.自然流畅程度,5分。
自然流畅程度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朗读文本的表现。有所表现扣0.5分;明显扣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程度一般扣2分;语言不连贯、朗读文本表现严重的扣3分。
本项最高扣分:3分。
4.无效语料扣分。
无效语料指:应试人说话时间少于或等于30秒或不按照测试目的、要求说话的(如反复纠错、简单重复、部分离题或完全离题等内容),即为无效语料。
无效预料扣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应试人说话时间少于、等于30秒或完全离题,命题说话项不得分。
⑵应试人说话时间在30秒以上,但反复纠错、简单重复或部分离题。其反复纠错、简单重复及离题部分按照缺时累计扣分。
5.缺时扣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
缺时按照每20秒扣1分,不足20秒按20秒计。说话中间多次出现长时间停顿(3次且10秒以上),累计后按实际缺时扣分。
有关说明:
1.“离题”项的相关细则暂时归类在“无效语料中”进行评分,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中的人工评测第四题的打分过程中,其中的“离题”一项暂不再打分。
2.注意“流畅度”与“朗读文本”项的评分不要重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