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物管员:
由于部分学院和处室校区搬迁,原有的设备存放地点和领用人发生变化。为方便修改设备存放地点和领用人,物管员可以申请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络在线修改功能。开通该功能后物管员需登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http://202.113.66.35/sbweb,进行“领用人”、“存放地点编码”和“存放地点名称”内容的修改。
各物管员如需修改以上内容请与国资处联系询问具体修改方法。 电话:60215286;60214202。
注:
一、存放地点编码(存放地点号)编号规则:
三位一级,共12位数字。依次是校区号、楼号(名)、楼层、房间号,
格式:校区楼号(名) 楼层 房间号
如:国资处,主校区10号楼3层313室,编号为001010003313
二、说明:
1、校区:主校区编号001,校本部编号002
2、楼号(名):楼号按照建筑物的实际编号填写,没有楼号的按照建筑物统一名称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填写,如:创业楼南北编号CYN、CYB;新南楼ABC座XNA、XNB、XNC,新北楼0XB。
3、楼层:一层、二层、三层……十层编码001、002、003……010等。
4、房间:101房间、201房间……518房间编码101、201……518等。
如:校本部新南楼A区301室,编号为:002XNA003301。
三、存放地点名称:存放地点名称按照实际地址名称填写。如:主校区10号楼3层313室,校本部新南楼A区301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