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理解,争用期是指电磁波在两基站之间来回传播的时间,唯一可控的物理因素是最大距离,所以两基站间的最大距离决定了争用期的大小。
由于在争用期内的电磁信号冲突无法确定是否会被发送方检测得到,所以无法判定发送时长小于争用期的数据是否已冲突,于是规定发送时长大于争用期的数据才属于有效数据,这才可以根据比特发送速率(如10Mb/s)算出最小有效数据帧长(忘记符号怎么表示就不列式子了)。所以在比特发送速率一定时,争用期和最小数据帧长是成正比的,也就是最大距离和最小数据帧长成正比,而如果最小数据帧长一定,最大距离(可以直接理解为争用期时长)和比特发送速率就成反比了,所以最早期在发送速率一定的情况下,争用期(512b,51.2us)应该是最大距离和最小数据帧长相互妥协的结果。
后来,由于技术发展,比特发送速率提高(100Mb/s),想要维持原有协议(在这里指最小数据帧长)尽可能不变(可能改协议代价大?),争用期就随比特发送速率降低(5.12us),对应的最大距离也必须减小(/10),所以基建狂魔又要开始上班建造更多基站了( •̆ ᵕ •̆ )◞♡
——以上各种缘由全是个人臆想
所以争用期怎么算?在计网里把512b这个最小数据帧长看成定死的然后计算其他变量就行了。——这也只是个人想法,错了也不担责╰|・ิД・ิ |靓仔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