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支持目标明确、内容新颖、改革力度大、综合性突出、实践性强、受益面广、预期成果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三)立项时间
教研教改项目每年立项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四)立项程序
1.重点项目主要采取委托或招标方式。
2.一般项目采取如下步骤:
(1)学校公布《广东白云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指南》,并下发立项申报通知;
(2)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填报《广东白云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
(3)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基础、研究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
(4)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匿名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6)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
三、项目中期检查
1.教务处对项目研究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等。
2.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白云学院教研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3.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对中期检查有问题的项目提出建议,并限期复查,通过后方可继续研究工作;若复查仍未通过,该项目将会被取消。
4.研究项目如有变更,需上报教务处,并得到主管校长批准。
四、项目结题与验收
(一)立项教研教改项目完成后都要进行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一般每年一次。由教务处组织,采取二级单位初审和学校终审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结题材料
(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