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报备案
企业适用集中申报的通关方式,需要事先向海关提出备案申请。备案申请时填写的表格称为集报备案,包括企业资质息备案和企业商品信息备案两部分内容。同一企业可以申报一般贸易货物集中申报资质和保税货物集中申报资质两种。保税货物不需要填写一般贸易货物备案。
在下图中,点击左侧菜单栏“集中申报——集报备案”,可展开业务菜单。
企业资质备案
“企业资质备案”包括一般贸易货物资质备案和保税货物资质备案两种。一般贸易货物在“企业资质备案”海关审批通过后,需进行“企业商品信息备案”。保税货物则只需“企业资质备案”海关审批通过即可,无需进行“企业商品信息备案”。
点击“企业资质备案”模块,界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操作按钮说明
新增按钮:点击后用户可以创建其他关区的新的备案。
暂存按钮:点击对当前录入信息进行暂存,其中,申报地海关、企业海关编号、企业名称、集中申报货物性质为必填项,根据业务类型在暂存时如有必填项未录入,会有相关提示。
申报按钮:填写完毕并点击暂存后,点击将当前信息向申报对象方申报。
删除按钮:用户可对备案为暂存、接受失败、核准拒绝、取消资质状态的企业资质备案数据进行删除操作。删除的数据将不可恢复,需重新录入,请谨慎操作。
打印按钮:用户可对当前暂存状态的备案表进行打印操作,上方“打印”蓝色按钮,系统将会出现一个弹框,如下图所示:
在打印之前,用户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预览。点击蓝色“打印预览”按钮,将会跳转至打印界面:
企业商品信息备案
企业操作员在集报备案模块下点击“企业资质备案中心统一编号”,填写资质备案时返填的“备案企业中心统一编号”,并回车。
界面右侧的商品信息录入栏变为可写模式,如下图所示:
企业商品信息备案由分册组成,同一份资质备案可对应多本分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每一分册下的商品项数,新增分册可点击页面左侧的白色“新增”按钮,在新增界面上方的“企业资质备案中心统一编号”处,再次填写资质备案时返填的“备案企业中心统一编号”,点击回车,即可新增一本分册。(每一分册最多可录入99 项商品信息,多于99项时系统自动生成新的分册)。
同一分册的录入方法为:灰色为反填项,无需用户录入修改。黄色为必填项,用户需录入商品相关信息。录完一条商品信息点回车键,该商品信息自动返填到“备案表表体”处,同时可录入新的商品信息。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