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管理条例
(试行)
第一章日常工作
第一条:分组
1.第一组:郭小云、李荣、胡志军、王鸿斌、彭永胜、郑志荣,郭小云负责;
2.第二组:曹建芳、赵青杉、王兰春、李朝霞、胡国华,赵青杉负责;
3.第三组:王建国、冯素琴、胡国华、付禾芳、池月成,付禾芳负责。
第二条:工作职责
1.监督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每学期每个小组至少写两个情况简报(中期和期末)交教学
秘书。
2.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的教学规划、建设计划及其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每个小组每
学期要提出自己小组的书面意见,供系制定有关文件、条例提供依据。
3.对教研活动提出书面建议,协助各教研室搞好教研活动,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
期至少参加其他教研室教研活动两次。(也要求每学期各教研室至少要请三人次其他教研室教指委成员参加教研活动)。
4.监督试讲和青年导师制的实施。
5.每年9月10日前,各小组写出工作计划交教学秘书。
第二章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第三条:分组
1.第一组:李荣、胡志军、王鸿斌、彭永胜、郑志荣,王鸿斌负责;
2.第二组:曹建芳、赵青杉、王兰春、李朝霞、胡国华,赵青杉负责;
3.第三组:王建国、冯素琴、胡国华、焦丽娟、付禾芳、池月成,付禾芳负责。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专业建设
2.专业建设按学校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建设,第一小组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二小
组负责“计算机教育”,第三小组负责“信息与计算科学”。每年要有一个自评报告。
3.监督课程建设的全过程,并协助课程负责人做好建设工作。
4.每年9月25日前,各小组在认真学习学校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和课程建设体系的基础上,
写出工作计划交教学秘书。
5.其他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