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实现软件复用的重要手段,当子类继承父类后,子类作为特殊父类,将直接获得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特点:
- 单继承:一个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 获得父类全部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 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器
- math不参与继承
- 构造方法不参与继承(子类无法拥有创建父类对象的能力)
- static参与继承,但是父类的静态变量可被子类对象直接访问,父类的静态变量可以被子类访问,是因为父类的静态变量对于父类或父类的子孙类都是共享的,所以说静态变量不参与继承。
格式: public class Apple extends Fruit
间接父类: public class Fruit extends Plant
Apple直接父类为Fruit
Apple间接父类为Plant
所有类的默认父类为:java.lang.Object
父类规则:
①不让子类直接访问父类成员变量: private
②父类方法外部类调用,不想子类重写:final
③子类重写,不想外部类调用:protect
④不要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将要被子类重写的方法
super
定义:子类方法中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super.方法();
不能出现在static修饰的方法中
在构造器中使用super,限定构造器初始化的是该对象从父类继承得到的实例变量
同名的实例变量,访问子类的,用super访问父类隐藏的实例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