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刑罚结果分为两种:主刑、附加刑;而主刑的种类包括死刑、徒刑、管制刑。附加刑种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力。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呢?
从刑种上,只有主刑中的徒刑可以判处缓刑,而徒刑又分为无期、有期、拘役。可以适用缓刑的只有有期徒刑和拘役刑,还有个例外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有期和拘役刑缓刑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收监呢?答案是否定的。缓期的时间成为考验期,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的话,不必再投监羁押。而且非常重要的是缓刑虽然属于前科,因未实际执行,如果下次再次犯罪,不作为累犯情节考量。那么缓刑既然这样重要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也就是一般轻罪才能判处缓刑。而对于重罪只有有法定从轻情节的,宣告刑是三年以下的才能判处缓刑。而罚金等附加刑必须继续执行。
缓刑的特殊种类是死缓,两年考验期结束后是继续执行死刑还是直接释放呢?都不是,而是转为无期徒刑,在保留生命的情况下给予被告人机会,而转为无期后,被告人有机会获得减刑机会而重返社会,这个制度对于那些主观恶性不深的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作用。死缓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个人理解应该包含以下条件:
第一,与被害人家属之间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社会矛盾得到息化。
第二,主观恶性不深,属于激情犯罪,没有实施残忍手段,社会影响较小。
第三,一贯表现良好,没有累犯、前科等不良记录。
如果符合死缓条件,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更大的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