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知 |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及我校博士生培养实际需求,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程, 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助力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经研究,现决定调整博士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由 3 年调整为 4 年
2017 级博士生实行过渡方案,博士生基本学制为 3-4 年,自2018 级起博士生基本学制全面调整为4 年;博士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6 年,即从入学起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正常学制时间内,已完成博士生培养环节且科研成果达到《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所规定的要求,可以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3 年。
本科直博生学制仍执行原规定。
受留基委资助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可申请延长基本学制半年至一年,不申请者仍为原学制。申请延长学制获批者,住宿、奖助学金等基本待遇同基本学制待遇。
二、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
1. 增加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要求
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将作为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要求写入培养方案,自 2017 级开始实行,原则上要求所有自然科学类博士生在读期间须有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访学交流的经历。鼓励人文社科类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2. 增加博士生参与助教工作的要求
参与助教工作将作为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要求写入培养方案,自 2017 级开始实行,原则上要求所有博士生在读期间须有研究生助教的工作经历。
每位博士生在担任助教期间,需主动辅助主讲教师的本科教学工作及批改作业和试卷工作,每次上课须填写《博士生助教上课情况记录表》。主讲教师需安排博士生主讲 4-6 学时的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分 2 次安排),在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须全程听课,并在课前及课后给予必要的指导,并于每次课后填写《博士生助教上课质量反馈表》。博士生助教其余工作量要求参《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暂行办法》实行。
南京农业大学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来源:研究生院(部)
编辑:李京
审核:杨灵 杨海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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