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今年起,广州中考数学科考试开始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昨日(5月25日)市教育局对可带入考场的计算器作了规定。
据介绍,考生可使用有以下功能的计算器:四则运算;求ⅹ2、ⅹ3、√ⅹ、3√ⅹ、1/ⅹ;角度与弧度互化;求sinx、cosx、tgx;能进行统计运算、保留运算结果、数据的贮存与提取。
凡有以下功能的计算器禁止使用:有可编程序;直接解方程;有固定公式的存储;有预置常数;有无线接收或特殊功能,如电子辞典、掌上电脑等。
按规定,可使用的计算器型号有卡西欧FX-82TL型;南雁CZ-1206D型、CZ-1206E型、CZ-1206F型、CZ-1206FB型;北雁CZ-1206型。但鉴于广州市还有少数学生采用其他牌子的计算器,凡经检验符合上述要求的计算器才能带进考场。
对规定型号以外的计算器,将由考生毕业学校按规定的功能限制进行检验审定,并将审定的其他计算器型号报给相应考场学校,由考场学校将考生所属中学上报的可使用计算器型号印发到监考员手中,作为检验考生考试时所用计算器的依据。除已规定型号或经检验审定批准使用的计算器外,其他型号的计算器,考生一律不准带进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编辑:林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