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做副词的home可能是方位格的一种体现。
方位格是“格(case)”的一种。
简单说,格是同一个名词的不同形式,表示不同的语法成分。
换句话说,在有格的语言中,一个名词做主语、宾语、状语等的时候要用不同的形式。
例如英语中的I,me,和my,就是同一个词“我”在做主语、宾语和定语时的不同形式,即不同的格。
英语中的格已经很少了,基本上留下来的只有各种代词you,he,she,who等,以及表示领属的's。
典型的有格的语言(曲折语)是拉丁语。古典拉丁语的格有七个:主格(表示做主语) domus 家(主语)
属格(表示拥有某样东西) domi 家的
与格(表示做间接宾语) domo 对于家
宾格(表示做直接宾语) domum 家(宾语)
夺格(表示动作的工具、手段、方式等,一般做状语) domo 以家(做了什么)
呼格(表示称呼。“爸爸,你看这花”和“爸爸在看花”中两个“爸爸”,前一个应该用呼格,后一个用主格。) domus 家
方位格(表示动作的地点,一般做状语。方位格又分三种形式,分别表示“在……”、“从……”和“向……”。其实从形式上看就是属格、夺格和宾格。)domi 在家里
domo 从家里
domum 到家里
从上面可以看出,名词的方位格可以直接做状语,其实就相当于是副词了。
古英语是有格的,但我不知道具体怎样。
所以题主的问题回答了一半,如果home有方位格,那它就可以有副词词性。
但没有资料,我不能说home就是古英语方位格的残留,也不能认为现代英语中home重新发展出方位格。
也许,文言文中的”词性活用“可以给我们启发。南取汉中,西举巴蜀。
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
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
上面加黑的词,都是是文言文中名词作状语的例子。除了“箕畚”相当于夺格外,其他三个都类似于拉丁语中名词的方位格。
“道”这个词尤其有意思。
1、在现在汉语中“道”也有它的子孙后裔,名词做状语。
”路上我看到很多车。“
这是我随便造的句子,上网一搜就有很多类似的句子了。
显然规范的形式应该是”在路上“,但出于简洁、避免重复等原因,有时候人们就仅用这个偏正结构的名词来做状语了。
2、”道“的英国朋友way,也有副词词性。下面是韦氏词典对其的定义。
这里way表示某种状况的程度很大,而且这种义项可能是从away一词来的。
而我的假想是,way的这种副词义项可能来自by way of的简略说法。
又一个”名词活用“的例子。
而表示by way of,by means of的via,本身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拉丁语名词,是”道“的拉丁语。(另外,via和way长得像并不是偶然,它们有共同的祖先原始印欧语)。
3、道不孤,越南语中似乎也有名词做状语的结构。
我只是了解过一点点越南语。印象中越南语的”上楼“,就相当于汉语的“楼上”,可以直接做状语。关于这一点,还希望向 @王赟 Maigo 先生请教一下。
所以,最后答案是:也许,方位词或是包含指示方位成分在内的语法结构,就算是名词性质的,也天然有单独做状语的趋势。用人话说,讲不同语言的人,都能接受这种“我回家”就是“我回到家里”的说法。
表示时间的词也是如此。“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和“你生日那天。”
对于人类认知来说,时间和空间真是一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