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粗暴搞定编译原理中四种文法语言的基本概念
序
今天复习发现书上对四种文法语言的描述太过抽象,故此整理,以助记忆。
0 型文法
设 G =(VN,VT,P,S),如果它的每个产生式 α→β 是这样一种结构:α∈(VN∪VT)* 且至少含有一个非终结符,而 β∈(VN∪VT)*,则 G 是一个0型文法。
产生式左边:至少含有一个非终结符的符号串
产生式右边:任意符号串
1 型文法(上下文有关文法)
在 0 型文法的基础上每一个 α→β,都有 |β| >= |α|,仅仅 S→Ɛ 除外。这里的 |α| 表示的是 α 的长度,|β| 同理。
产生式左边:至少含有一个非终结符的符号串
产生式右边:任意符号串
加限制产生式长度左 <= 右和 S 不能推出 Ɛ。
有助于理解上下文有关的等价定义:α1Aα2→α1βα2 ,其中 α1、α2、β∈(VN∪VT)* ,β≠Ɛ ,A∈VN
只有 A 出现在 α1 和 α2 的上下文中,才允许用 β 取代 A
2 型文法(上下文无关文法)
在1型文法的基础上,再满足:每一个产生式都为 A→β。
产生式左边:非终结符
产生式右边:任意符号串
3 型文法(正规文法)
在 2 型文法的基础上满足:A→α|αB(右线性)或 A→α|Bα(左线性)。
产生式左边:非终结符
产生式右边:终结符可任意多,非终结符最多一个且位置要么最左边要么最右边
各文法之间关系
4 中文法类型定义是在前一种定义上逐渐增加限制的,所以 3→ 2→ 1→ 0,即是 3 型文法则一定是 2 型文法,依此类推,反之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