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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格条件
基本条件中的第4、5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1.一般破格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可进行一般破格: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奖项(第1获奖人)。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优秀成果者(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取得发明专利,前3名)。
(4)省级及以上“三好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
(5)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5%(或前三名)者。
(6)申请支教计划、流动助教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至多只能在平均学分绩点或课程首修或英语要求三项标准中破一项。破格底线掌握为:
平均学分绩点至少应位列专业前40%(流动助教、支教应位列专业前45%)或仅有1门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且该课程目前已及格或英语CET-4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TEM-4达到60分及以上。
2.特殊破格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破格,破格底线同上,具体见下表:
获奖等级
破格办法
挑战杯特等奖(含课外科技作品
或创业计划大赛特等奖)
国际数模竞赛特等奖
获奖第一人至多可破基本条件中的第1-3条的三项,破平均学
分绩点排名可不受限制
国际数模竞赛一等奖;
全国竞赛一等奖
获奖第一人至多可破基本条件
中的第1-3条的二项
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一组3人同等对待;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特等奖的第2、第3人至多基本条件中的第1-3条中的二项(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至多破格至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40%)。
(1)表格中所指的全国竞赛一等奖必须是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全国竞赛一等奖。
(2)对个别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获得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奖项,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院(系)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后予以推荐,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对所有符合破格条件的学生申请破格须按程序上报,以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批结果为准。
申请破格程序:
① 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破格的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 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按破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的符合破格条件申请者的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③ 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学生所在院(系)公示申请者名单并填写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