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在哪发布?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在全国及各地区按年度编制能源平衡表后,于次年末发布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
2问:怎样查找能源统计指标数据?
答: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能源统计相关数据,一是月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的工业生产和能源生产新闻稿(具体日期参考当年的《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国家统计数据库和《中国景气月报》等;二是年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等。
3问:如何获取环境统计数据?
答:获取渠道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资源环境”章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专题数据”中“环境统计数据”。
4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