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过程,虽然经常投标的单位都储备了投标书编制人员,但依然有几种常见错误会引发投标失败,以下总结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识别的常见原因,希望投标人在今后的投标活动中引起警惕,避免耗时耗力编制招标文件却因一些低级错误引发废标的情形。
1、实质性条件不响应、不满足
如企业证件相关证件的设定范围和投标项目不符,或企业投标产品的证书超过有效期等。另外,对招标文件中的“★”指标必须要满足,因为一般情况下,“★”指标是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属于“一票否决”范围,如果不满足,轻者导致被降低评分,重则直接废标。
2、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未按要求操作
每份投标文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都要求签字盖章,例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文件,都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实践中因投标文件缺少签字、公章而被造成废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实在令人惋惜。
3、投标报价超预算
例如招标文件规定,本次项目招标限制价格为198万元,投标金额超过限制价格作废标处理,如果报出大于198万元的价格直接会界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4、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有些投标人会擅自修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而实际上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都是招标方经过反复讨论、总结的结果,可以说每个字都有特定作用,招标方是不允许擅自修改的。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文件格式、内容确有不妥,应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联系沟通,甚至可以提出质疑,但绝不能擅自修改后进行投标,这点投标人也务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