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均经省计量部门作定期检定,精度满足试验要求,且均在有效周期内。 五、支护锚杆/土钉抗拔试验 5.1仪器设备及安装
5.1.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的作用力方向应与土钉、支护锚杆轴线重合。
5.1.2土钉、支护锚杆的验收试验的加载反力装置宜采用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在下列条件下也可采用承压板式反力装置。
(1)支护锚杆支撑体系中设置有连续墙、排桩、腰梁、圈梁等支撑构件,支撑构件能提供足够的的加载反力。
(2)土质边坡、基坑侧壁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或在土钉、支护锚杆周围为试验而设置有足够厚度的混凝土面层,混凝土面层能提供足够的加载反力。
5.1.3支座横梁反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 (2)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支座底的压应力不宜大于支座底的岩土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4)土钉、支护锚杆中心与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1B(B为支座变宽)且大于1.0m。
5.1.4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对土钉、支护锚杆位移进行测量,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移测量点应选择在非受力的土钉、支护锚杆杆体上或土钉、支护锚杆顶部,不得选择在千斤顶上。
(2)应安装1~2个位移测试仪表。
(3)位移测量方向应沿着土钉、支护锚杆的轴向变形方向。
(4)基准桩中心与土钉、支护锚杆中心的距离应大于等于6d(d为土钉、锚杆孔直径)且大于1.0m,基准桩中心与承压板(反力支座)边的距离应大于等于承压板(反力支座)边宽且大于1.0m。
(5)基准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应稳固地安置在基准桩上。
(6)基准桩、基准梁和固定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应避免太阳照射、振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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