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成绩单,2018年武汉大学各学院总评成绩计算公式汇总

学院名称

复试比例及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总评成绩=(政治+外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5×0.6+(专业课笔试+面试)÷2×0.4

成绩核算

1.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按专业方向排列录取顺序。学术学位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0.15+外语听力口语╳0.05+面试╳0.20。专业学位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外语听力口语╳0.10+面试╳0.30。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总分=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非图书情报硕士)

(2)图书情报硕士总分=初试成绩÷3×50%+思想政治理论×1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法学院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

2.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历史学院

初试笔试成绩占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5%、外语测试成绩占5%。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政治+外语+基础课)/5×0.60+专业综合面试×0.35+外语测试×0.05。

以上成绩将依次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并由此确定基本奖学金的分配名额和等级。

哲学学院

1.复试计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专业综合测试占70%。

2.录取成绩核算: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3.核算公式:

入学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听力口语测试*30%+专业综合面试*70%

艺术学系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2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0.05+综合面试×0.75)计算。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①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②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教育科学学院

1.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总评成绩的5%,专业课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综合面试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05+专业课笔试×0.05+综合面试×0.3]

社会学系

(1)学术学位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综合面试占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按照:“初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2)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综合面试占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按照:“初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总成绩=[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数学与统计学院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综合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4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面试×40%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为录取依据,复试实行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60分以上为及格。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考生的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各占50%,复试中的笔试、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以100分计,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1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生命科学学院

最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外语成绩占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最终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外语成绩×0.2+专业综合成绩×0.3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可以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必须有具体、明确理由。在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相等,以初试两门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成绩核算

1.实行百分制打分。对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外语口语、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一票否决。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总成绩=初试总分(政治+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5×60%+外语口语测试成绩×15%+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5%。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学位成绩核算

1.对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实行百分制打分。外语口语、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一票否决。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总成绩=初试总分(政治+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5×80%+外语口语测试成绩×5%+综合知识测试成绩×15%。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水利水电学院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政治+外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5*0.6[工程管理专业(外语+管理类联考)÷3*0.6]+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听力+面试)÷3*0.4。

其中:

学术学位中考数学(二)的考生的成绩须先折合成数学(一)的分数后再计算。

折合办法:环境工程、材料学的考生数学(二)折合后的分数=①-②

注:①环境工程、材料学的上线考生数学(二)分数;②上线考生数学(一)平均分与数学(二)平均分之差。

电气工程学院

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及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

①复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加权;

②总评成绩按初试成绩70%,复试综合成绩30%加权;

③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④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动力与机械学院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0)=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0)=初试总分÷3×0.6+复试成绩×0.4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35%+英语听力×15%+英语口语×10%+综合面试×4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城市设计学院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均为百分制,占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分别为:

1、专业课笔试:权重4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20%

3、综合面试:权重40%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0.4×笔试+0.2×(外语听力+口语)+0.4×面试

总成绩=0.6×(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5+0.4×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计算机学院

1.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全日制学硕: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均以百分制核算

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初试成绩占80%,复试综合成绩占20%

2.复试综合成绩=英语听力×0.1+专业考核×0.4+英语口语×0.1+综合面试×0.4

3.总评成绩

全日制学硕:(初试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初试总分÷5)×0.8+复试综合成绩×0.2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电子信息学院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全日制学硕: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占70%,复试综合成绩占30%

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占80%,复试综合成绩占20%

复试综合成绩=英语×0.2+专业课×0.4+综合面试×0.4

最后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接收调剂专业(空间物理学、空间探测与信息处理技术、电路与系统、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的复试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申请从专业硕士调剂至科学硕士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中的英语、数学两门课的成绩按90%的比例折算后重新计算初试成绩。

复试后未被全日制录取的可再申请非全日制专硕调剂,根据复试成绩核定是否录取,无须再次参加复试;错过本院复试的院外考生若申请非全日制专硕调剂,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1、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每位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专业笔试*10%+能力测试*13%+英语听力测试*4%+英语口语测试*4%+综合面试*9%)

2、录取方法

按照最终总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指标用完为止;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测绘学院

1、成绩核算办法

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编程能力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面试成绩)÷4

入学总评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综合成绩×30%

2、录取方法

按照入学总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指标用完为止;入学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国际软件学院

(1)计算方法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均以百分制核算。

复试综合成绩=英语听力口语×0.3+专业笔试×0.4+综合面试×0.3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0.2×0.6+复试综合成绩×0.4

(2)根据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3)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印刷与包装系

(1)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线60分。

(2)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0.15+综合面试×0.35)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基础医学院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专业课笔试1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15%,综合面试25%)。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英语听力、口语成绩×0.15+综合面试成绩×0.2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一临床学院

在初、复试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占10%,综合面试占20%)。初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0%。初复试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

第二临床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要求,第二临床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按下列办法统计考生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英语听力口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专业课笔试成绩×0.1+英语听力口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核算后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口腔医学院

复试科目包括外语口语、外语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每门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计算,共计5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健康学院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考生的总评成绩,按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综合成绩/3×0.4)核算。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总评成绩。复试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药学院

1.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考生的总评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0.1+外语复试笔试成绩×0.0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和调剂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2.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基本依据。复试中外语和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为复试不合格。考生复试成绩和总评成绩予以公示。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核算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中笔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复试最终成绩核算公式为:

(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5×0.7+专业课×0.1+外语口语×0.05+综合考核×0.15。其中“专业课”、“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复试中各科目及格线为60分,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其中“专业课”、“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记。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初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阶段不进行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5%,外语测试占5%,满分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政治+外语+基础课)/5×0.60+专业综合面试×0.35+外语测试×0.05。

医学研究院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4+复试综合成绩×0.6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0.3+外语测试成绩×0.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

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如果发现考生存在学风问题或者明显不具备培养潜质,复试小组成员对复试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

高等研究院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

文学院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分/5]×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根据总评成绩,形成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十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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