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始我们先回顾下最大实体要求的定义和出发点,本质上是划定了一个固定的最大实体(实效)边界,理论上只要被测要素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能放进这个边界,就是合格的,原理参见“最大/最小实体要求的本质是什么”。
在之前一篇“最大实体/最小实体实例解析”中我曾提过我们经常看到有一种解释,就是应用最大实体要求的情况下,当被测要素不在最大实体状态时,形位公差可以获得一个“奖励值”,其数值等于被测要素的实际尺寸与最大实体尺寸之差的绝对值,也就是说这时的形位公差的实际允许值为“原始给定公差”+“奖励公差”(后面统称此说法为“奖励公差理论”),包括ASME Y14.5上在解释最大实体要求的效果时也是如此描述的,但事实上这个说法与最大实体的定义并不完全等效,这里就来谈谈为什么。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在ISO GPS里上述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GPS体系中尺寸默认是局部两点法,同一个截面理论上有无数个局部尺寸,因此并不存在一个特定的“实际尺寸”,而且GPS对“中心要素”的定义默认是实际中心导出要素(中心线/面),这两点决定了尺寸和形位公差之间不存在定量的补偿关系;而在ASME GD&T体系中, “实际尺寸”指的是该特征的“非相关实际包容体(UAME)尺寸”,拿一根轴来说,就是其最小外接圆柱的直径,而形位公差则是其UAME即最小外接圆柱的轴线对相关基准的方向或位置公差,这样的话“奖励公差理论”确实在表面上是成立的,可以参考下图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