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C语言编程的时候,函数中形式参数的数目通常是确定的,在调用时要依次给出与形式参数对应的所有实际参数。但在某些情况下希望函数的参数个数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典型的例子有大家熟悉的函数printf()、scanf()和系统调用execl()等。那么它们是怎样实现的呢?
C编译器通常提供了一系列处理这种情况的宏,以屏蔽不同的硬件平台造成的差异,增加程序的可移植性。这些宏包括va—start、va—arg和va—end等。
使用这些宏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二者在程序中包括的头文件不同,宏的定义也存在一些差别。这两种方式对应的头文件和宏的声明见表1。
采用ANSI标准形式时,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的原型声明是:
type funcname(type para1, type para2, ...)
这种形式至少需要一个普通的形式参数,后面的省略号不表示省略,而是函数原型的一部分,type是函数返回值和形式参数的类型。
采用与UNIX System V兼容的声明方式时,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原型是:
type funcname(va—alist)
va—dcl
这种形式不需要提供任何普通的形式参数,type是函数返回值的类型。va—dcl是对函数原型声明中参数va—alist的详细声明,实际是一个宏定义,对不同的硬件平台采用不同的类型来定义,但在最后都包括了一个分号,因此va—dcl后不再需要加上分号了。va—dcl在代码中必须原样给出,va—alist在VC中可以原样给出,也可以略去,但在UNIX上的CC或Linux上的GCC中都要省略掉。此外,采用头文件stdarg.h编写的程序是符合ANSI标准的,可以在各种操作系统和硬件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