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工作方法_Python类中的方法是如何工作的

原标题:Python类中的方法是如何工作的

题图:https://unsplash.com/@nielsenramon

在OO(面向对象)编程中,类中的方法有多种形式:实例方法、静态方法、类方法、甚至还可以有抽象方法,本文来说说实例方法在Python中是如何工作的,后面再来谈其他方法。

先来定义一个最简单类:

classPerson:

def__init__(self, name):

self.name = name

defeat(self):

print(self) # <__main__.Person object at 0x00

print(type(self)) #

print(self.name + " is eating")

这里的 eat 就是一个实例方法,跟普通函数差不多,唯一的不同是必须指定一个参数 self,尽管名字可以任意命名,但约定俗成的叫 self,self 是什么?它代表Person类的实例对象,就像Java中的this一样,看下面的测试代码

p = Person( "zhangsan")

p.eat()

p与self指向同一个实例对象

b3289e94a0a34f9e81a32b210683c33b_th.png

那么可不可以通过类直接调用呢?不行!

Person.eat()TypeError: eat() missing 1 required positional argument: 'self'

那为什么通过实例p调用eat方法不需要传递self参数呢?这个就要从函数与方法的区别说起。来看看下面的代码:

print(Person.eat)

print(p.eat)

# 输出

>

前者是函数,后者是方法,有人说函数定义在类外面,方法定义在类里面,显示这种说法不全面,那么他们的区别在哪里?

首先方法是与某个对象相关联的,而函数则不是,p.eat 就是一个绑定了实例对象的方法,函数的所有参数都需要显示地传递,而方法中的数据是隐式传递的。Person.eat是函数,参数要显示地传递,Person.eat(p)

而方法因为绑定了实例对象,所以他调用的时候无需再传递实例对象了,直接调用p.eat()就可以了,self参数Python会自动传递过去,如果重复传递会报错。

p.eat(p)

TypeError: eat() takes 1positional argument but 2were given

所以,本质上

p.eat() 等价于 Person.eat(p)

那么对于实例方法,self 参数从语言设计的角度来说,是不是可以去掉呢,这个问题 Python 之父 Guido van Rossum 撰文解释过这件事,理由是 “Explicit is better than implicit”

延伸阅读:http://neopythonic.blogspot.de/2008/10/why-explicit-self-has-to-st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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