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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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T 116 -2019
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Stipulations on Compiling Estimate and Budget for Wate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19-7-27 发布 2019-11-1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制 定 说 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 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
办水 〔2014 〕130 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 《水运建设工
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本规定是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交水发〔2004 〕247 号)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2014 )和《疏浚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规定》(交基发〔1997〕246 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
性规定和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而成。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
站、原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
本规定共分为5 章和9 个附录, 本规定主要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 总则:杨学群 宋 凯 焦从松
2 术语:宋 凯 杨学群 张宝华
3 基本规定:宋 凯 杨学群 张宝华
4 概算预算编制及管理:杨学群 宋 凯 焦从松
5 概算预算费用及项目组成:宋 凯 杨学群 张宝华
附录A :宋 凯 杨学群 郑 坤
附录B :臧东志 王 岩 蔡志平
附录C :宋 凯 杨学群
附录D :宋 凯 杨学群 王 岩 张宝华
附录E :焦从松 郑 坤 蔡志平 张忠谊 张 笑
附录F :宋 凯 王 岩
附录G :宋 凯 杨学群 张宝华
附录H :郑 坤 蔡志平 焦从松
附录J :王 岩
本规定于2018 年 11 月 16 日通过部审,2019 年8 月29 日发布,自2019 年 11
月01 日施行。
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 号,交通运
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定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
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 号,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邮政编码:300456 ),
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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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
3 基本规定 (3 )
4 概算预算编制及管理 (4 )
4.1 概算编制及管理 (4 )
4.2 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管理 (5 )
4.3 调整概算编制及管理 (7 )
5 概算预算费用及项目组成 (10)
5.1 建设项目总概算费用组成 (10)
5.2 工程费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