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写过一篇关于python元编程的文章,里面提到一种自定义类实例属性的办法。就是使用__getattr__和__getattribute__两个魔术方法。
那么这两个方法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__getattr__后于__getattribute__调用,且只有在对象不存在某个属性或者调用__getattribute__的时候抛出了AttributeError错误的时候,才会调用。而__getattribute__会在任何情况下优先调用。
假如我们要实现一个类,类里主要属性都来自于某个map,因此可以实现对象属性的自动扩展。我们可以这么写:
可以看到raw_attribute存在,所以没访问data里面的数据,而another_attribute在对象属性不存在,但存在于data里面,所以在__getattr__里返回了"welcome"。none_attribute既不存在于对象的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data里,所以返回None。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把__getattr__换成__getattribute__,会发生什么?我们来试试。
boom!我们访问对象存在的raw_attribute属性居然也爆栈了。为啥呢?
前面说了,__getattribute__会在访问任何属性的时候都调用,那貌似应该会判断是否在data里面存在,因为不存在,所以返回None啊???
这里就要注意了,__getattribute__会在访问任何属性的时候都调用,意味着哪怕你在__getattribute__里面访问data也一样会调用,可不就是递归啦?又没判断递归的深度,无限递归,自然爆了。
所以说__getattribute__在使用的时候要特别小心,__getattribute__因为在访问所有对象属性的时候都会调用,所以往往用作属性的访问权限的自定义控制。
当然如果你非要使用__getattribute__达到同样的功能,行不行呢?当然也可以,但得这么写:
这下没毛病了,改了哪儿呢?首先,使用父类的默认行为,也就是使用类属性,如果对象属性不存在,抛出AttributeError,则使用data里的数据,这样就使得递归,获取data的时候,会使用对象的默认行为获取对象属性,不至于无限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