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记者日前从太仓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从11月1日起,“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放宽至B类出口企业,这将为我市2300多家企业通关带来便利。
这次通关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从11月1日起,对AA类企业无需查验的低风险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对B类出口生产型企业的进口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直接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属地海关)办理货物申报、征税手续,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口岸海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的一种通关模式。该通关模式报关手续分别在两地完成,企业无须再办理转关申报、核销手续。
太仓海关相关人士介绍说,上述措施的推行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包括运输成本、货物在口岸堆放和储存的费用、企业人员的差旅费用等;可大大节省通关时间,避免企业安排人力在属地与口岸之间奔波,提高进出口物流运转效率;拓宽企业通关渠道,丰富企业进出口物流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