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类别指的是所要注册的商标所属的行业,我国采用尼斯商品分类,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共分为45类,指向特定的产品与服务,其中1-34是商品类别,35-45是服务类别。商标分类后可便于检索、管理、审查。
在进行商业活动之前,企业往往会根据行业领域,注册对应类别的商标。但是随着商业活动的扩大,一些企业发现,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不够用了,超范围限制了,于是想要新增一些类别。那这样到底可以吗?
当然是,不可以!!
商标注册在哪个类别就要在特定类别使用,如果超范围使用就可能会侵犯他人的权益。
注册商标是不能指定多个类别的,每一件商标只能选择45类商标中的1类,但是企业可以提出多个类别申请,注册多个不同类别的商标。
如果是已经在其他类别注册完成了,想要增加就需要和之前一样,再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经过一系列的商标注册流程,最终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才可以使用。不过,新增类别申请商标会有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存在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从而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失败。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一个商标可以在多个类别中注册,此外,当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后,商标局颁发的注册书中,一个商标是可以同时包含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