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
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标准中, 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我们常说的打分系统中,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为30分。
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 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发专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
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最明确的量化要求 。
第二种:需要15-18个专利
这种说法不完整。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 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专利,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专利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
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高新企业 ,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专利,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 则需要不低于5个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