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程规约
(一)命名风格
命名不能以_或$开始和结束
命名不能使用拼音或英文+拼音
命名使用驼峰式
常量使用大写和下划线
抽象类:以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以Exception结尾,测试类:以要测试的类开头,以Test结尾
[]跟在String紧后
POJO类中,布尔型不加is
包名小写,点分隔符间有且仅有一个英文单词,单数
杜绝不规范的缩写
自定义元素,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组合
若使用了设计模式,命名时体现出具体模式
接口的方法和属性不加任何修饰符
对于Service和DAO类,实现类用Impl后缀;如果时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通常-able)作为接口名
枚举类,以Enum为后缀;枚举成员全大写和下划线;
各层命名规约:
- Service / DAO 层
获取单个对象:get前缀
获取多个对象:list前缀
统计:count前缀
插入:save / insert前缀
删除:remove / delete前缀
修改:update前缀 - 领域模型
数据对象:xxxDO,xxx为数据表名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
展示对象:xxxVO,xxx
POJO时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为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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