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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1. 面向过程的结构化程序设计
结构化程序的弊端:
- 缺乏对数据的封装
- 数据和方法(对数据的操作)的分离
2. 抽象数据类型
所谓抽象数据类型可以理解为:将不同类型的数据的集合组成一个整体用来描述一种新的事物。
3. 类
- 类定义了一种抽象数据类型
- 类不但定义了抽象数据类型的组成(成员变量),同时还定义了可以对该类型实施的操作(方法)
二、方法的重载
允许多个方法的名称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称之为方法的重载(overload)。
三、构造方法
1. 构造方法语法结构
构造方法是在类中定义的方法,不同于其他的方法,构造方法的定义有如下两个规则:
- 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名相同
-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但也不能写 void
语法:
[访问修饰符] 类名( ) {
// 构造方法体
}
2. 通过构造方法初始化成员变量
创建对象时,构造方法写在new关键字后可以理解为:“new” 创建了对象,而构造方法对该对象进行了初始化。
3. this关键字的使用
this关键字用在方法体中,用于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当前对象。简单的说:哪个对象调用方法,this指的就是哪个对象。严格来讲在方法中需要通过this关键字指明当前对象。
4. 默认的构造方法
- 任何一个类都必须含有构造方法。
- 如果源程序中没有定义,编译器在编译时将为其添加一个无参的空构造方法(称之为“默认的构造方法”)。
- 当定义了构造方法后,Java编译器将不再添加默认的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