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语法
public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子类属性 extends 是 继承关键词
}
2.在java中子类可以从父类中继承的东西
·继承public和protected修饰的属性和方法,无论子类和父类是否在同一个包内
·继承默认权限修饰符的属性和方法,但子类和父类必须在同一个包内
·无法继承private修饰的属性和方法
·无法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
3.在子类中可以根据需求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写,称为方法的重写或方法的覆盖(overriding)。
4.方法的重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重写方法和被重写方法必须具有相同的方法名
·重写方法和被重写方法必须具有相同的参数列表
·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和被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相同或是其子类
·重写方法不能缩小被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
5.super的应用规则
·super必须出现在子类(子类的方法和构造器)中,而不是其他位置
·可以访问父类的成员,如父类的属性,方法,构造方法等
·注意访问权限的限制,如无法通过super访问private成员
super. name; //访问直接父类的name属性
super.print(); //访问直接父类的print()方法
super(name); //访问直接父类对应的构造方法,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中
6.继承条件下构造方法的调用规则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通过super显示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也没有通过this显示调用自身的其他构造方法,则系统会默认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super语句都是一样的。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通过super显示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则执行父类相应的构造方法,而不执行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通过this显示调用自身的其他构造方法,则执行相应构造方法中应用以上两条原则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级继承关系,则在创建一个子类对象时,以上规则会多次向更高一级父类应用,一直到执行顶级父类Object类的无参构造方法为止。
8.在构造方法中如果有this语句或super语句出现,则只能是第一条语句
9.在一个构造方法中不允许同时出现使用this和super语句调用构造方法(否则就出现两个第一条语句)
10.在类方法中不允许出现this或super关键字
11.在实例方法中,this和super语句不要求是第一句语句,可以共存。
12.用final修饰的类,不能再被继承,如下列代码
final class Penguin{
}
class SubPenguin extends Penguin{ //此行报错
}
13.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Pet {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代码 //不能有代码
} }
注意:abstract是抽象关键字,抽象方法必须在子类中重写